近日,《河北省专利条例(修订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条例》明确提出,鼓励高校实现专利技术产业化,对主要发明人、设计人和对转化专利作出重要贡献人员中的主要人员的奖励和报酬份额,不低于总额的50%。
河北规定,鼓励、支持研究开发机构、高校与企业采取联合建立研究开发平台、技术转移机构或者技术创新联盟等多种产学研合作方式,发挥企业在发明创造方向选择、专利运用中的主导作用,促进专利资源的利用,实现专利技术产业化。
河北明确,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校、中职院校将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转让、作价投资的,应当从许可净收入、转让净收入或者形成的股份、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和对转化专利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对主要发明人、设计人和对转化专利作出重要贡献人员中的主要人员的奖励和报酬份额,不低于总额的50%。(记者周洪松)
(责编:李诚贤(实习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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