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7日,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4期)》。本期公布29批次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样品1批次。
据本次发布的《2017年第14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抽样自山西江南餐饮发展有限公司江南大酒店的1批次莜面样品被检出脱氢乙酸项目不合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我国允许使用的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的抑菌能力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防腐剂在餐饮食品中不得添加。
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由市食品药品稽查队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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