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017年第30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该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4大类食品共335批次样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12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抽检饮料63批次,不合格2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汕头市龙湖区旺华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示为广东大洋云雾山矿泉水有限公司2016年8月28日生产、规格为560ml/瓶的Trynkey大洋饮用矿泉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17mg/L,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1mg/L)高出0.7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汕头市龙湖区旺华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示为广东大洋云雾山矿泉水有限公司2016年8月6日生产、规格为560ml/瓶的Trynkey大洋饮用矿泉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15mg/L,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1mg/L)高出0.5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广东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同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