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田进同志出席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召开的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
田进指出,近年来,新闻出版广电系统认真贯彻中央部署,自觉践行职责使命,通过积极加强正面宣传、不断完善管理政策、严格依法加强管理等一系列措施,认真做好食品、保健食品的宣传和虚假违法食品广告、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治理,成效明显。田进强调,为进一步推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下一步要大力强化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级报刊出版单位、电台、电视台以及视听节目网站,要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有关宣传,为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以及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落实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广告发布者要切实增强主体责任,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职责,严格管理制度,严格办事程序。所有食品、保健食品广告,都必须查验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没有问题后才能发布。严禁播出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各级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各级各类报刊出版单位、电台、电视台以及视听节目网站播放食品、保健食品广告,按要求抓紧开展全面检查。要进一步推进有关广告刊播管理政策的落实,认真执行食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等七类广告播放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的规定,认真执行不得以任何节目形态变相发布广告的规定,切实维护广告发布的良好秩序。要结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电视购物节目的管理。三是加强合作,强化协同治理。各级管理部门和各报刊出版单位、电台、电视台、视听节目网站,要积极配合食安办、食药监、工商、公安、工信等部门的查处工作。各地要将工作情况和所发现的涉嫌食品、保健食品等欺诈和虚假宣传的广告主、代理企业等相关信息,及时通报给相关主管部门,为查找违规广告源头提供线索,实现信息共享,强化分工协作,推动各环节共同治理,形成治理合力。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药监总局、工商总局、公安部、商务部等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