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今年7月底,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批著作权系列案,均为卡拉OK音乐电视著作权侵权纠纷,共60宗。在新案持续剧增、审判庭排期困难的情况下,该院知识产权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的改革实践,想方设法地保证了这批速裁案件在45天内结案。近日,龙岗区法院当庭宣判这批60宗知识产权系列案,比规定最长期限提前了10天。
据了解,该批卡拉OK音乐电视著作权侵权案,由于对原告权利和被告侵权行为的具体认定皆有不同,需要依据原告提交合法出版物在个案中做出认定。如此一来,原告、法院、被告之间的提交、送达等程序更琐碎复杂。经过与原告协商,龙岗区法院拟定了一条无缝衔接流程,不仅最大限度缩短了庭前程序耗费的时间,更可让被告在庭前完成细致的比对,保障其权利。
本系列案的审理焦点在于涉案MTV究竟构成作品还是录像制品。龙岗区法院在收案之初便否定了概括认定的方案,要求法官在个案中进行严格审查。由于关键的出版物复制品需要原告在立案后提供,留给法院审查的时间大大缩短,全体速裁组人员制定了流水线甄别、集约比对的工作方案,加班加点,终于在庭前完成了对全部案件的甄别和比对工作。
根据有关法律,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在该系列案中,庭前关键证据的完整披露尤其重要,法官需要在庭前查看60首歌曲正版MTV及侵权录像的所有审查及比对。但在司法实践中,仍有被告代理人当庭才提交新证据,在原告提出异议而被告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法官向被告释明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被告遂当庭撤回新证据,本案顺利当庭宣判。
(记者伊宵鸿通讯员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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