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的通知》(桂食药办食生[2017]6号)的要求,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17年6月至9月,用4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了全市食用植物油专项监督检查。在本次专项检查监督抽检中,抽取的食用植物油1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吴万红花生油小作坊生产销售的“花生油”(生产日期/批号:2017-07-13,规格“散装”),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107.5ug/kg,标准规定(不超过≤20ug/kg)。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黄曲霉毒素是一种耐热的霉菌毒素,在一般烹调加工的温度下难以破坏,只有温度达到280℃,才发生裂解。由于具有强烈的致癌性,黄曲霉毒素被世界卫生组织划定为1类致癌物。在日常生活中,发霉的花生和储存不当的食用米,都会含有黄曲霉毒素。黄曲霉毒素与肝癌有密切关系,还会引起组织失血、厌食等症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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