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通报2017年云南省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有18个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
据通报,2017年3月-5月,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的重点产品为液化石油气;抽查的重点对象为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所抽样品严格按照《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有关规定执行,重点对产品蒸汽压、密度、C3烃类组分、C4及C4以上烃类组分、(C3+C4)烃类组分、C5及C5以上烃类组分、残留物(蒸发残留物,油渍观察)、铜片腐蚀、总硫含量、硫化氢、游离水等项目以及液化石油气中二甲醚含量进行监测。
此次抽查由云南省燃气及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全省共抽查123家充装站123个批次产品,涉及全省16个州市。经检验,有18个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4.63%,较2016年的24.24%下降9.61个百分点。不合格指标主要是铜片腐蚀、蒸发残留物、残留物油渍观察,少数不合格产品检出含有二甲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对此次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移交企业所在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