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近期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等4类食品共计178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凉山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11月3日前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食品抽检不合格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