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定期抽样检验计划,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生产加工的6大类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工作,具体包括大米、乳制品、糕点、饮料、含茶制品、食品添加剂共4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本次抽检大米10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11批次,不合格2批次;饮用水10批次,不合格1批次;含乳饮料2批次;代用茶2批次;调味茶3批次;发酵乳2批次;原料乳1批次;食品添加剂4批。
不合格产品情况:标签不合格3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2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为95.56%。
(一)大米不合格1批次:英德市春兴粮油种植有限公司2017年4月17日生产、规格为15kg/包的九0三大米,碎米检出值为(总量34.2%,其中小碎米6.8%),高出标准规定(总量≤25.0%,其中小碎米≤2.0%)。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二)饮用水不合格1批次:佛冈县长江嘉富山泉饮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15日生产、规格为19L/桶的天然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38;<1;<1;<1;<1)CFU/250mL,高出标准规定(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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