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2017年4—6月,烟台市质监局对床上用品、纺织服装、服饰、木材(板材)加工、木质家具制造、纸板容器(纸箱)制造、珠宝首饰加工、油品(润滑油)、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橡胶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建筑密封胶材料、轮胎式装载机、石材等产品的660家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查工作。共抽查514家企业的514个批次产品,其中497家企业的497个批次产品合格,17家企业的17个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3%。
从抽查结果来看,烟台市大部分行业的产品质量状况尚好,本次抽查发现2家服装服饰制造业、2家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4家通用设备制造业、6家仪器仪表制造业、1家石材企业的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3%。
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将本次监督抽查信息在门户网站(www.yt12365.cn)公布,并责成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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