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7日,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市局食品监督抽检结果通告(2017年第10号)》。本次通告的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涉及蔬菜、水果、鲜蛋、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共5大类,共计328批次,合格产品321批次,不合格产品7批次,合格率97.87%。
本次抽检的食用农产品为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鲜蛋、蔬菜、水果。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6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等标准及相关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克伦特罗、沙丁胺醇、氟苯尼考、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莱克多巴胺、西马特罗、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代谢物、氯霉素、毒死蜱、多菌灵、氧乐果、克百威、五氯硝基苯等指标。
其中,抽检畜禽肉及畜禽内脏样品8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2.抽检水产品样品103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7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6.8%,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呋喃西林代谢物(氨基脲)(SEM)、呋喃唑酮代谢物(3-氨基-2-噁唑烷基酮)(AOZ)。抽检鲜蛋类样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抽检蔬菜类样品11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抽检水果类样品2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对本次通告的不合格产品,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及不合格产品的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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