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绞首的危险。”马克思在《资本论》一书中深刻诠释了商人逐利的本性,这也是导致假冒伪劣现象的原罪。
多年来,假冒伪劣始终是家居建材行业难以根除的问题。究其原因,说到底还是因为利益。
无利不起早,假冒伪劣成“生财之道”
为何会有人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呢?也许是出于销售需要,也许是出于价格战,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但最根本的必然是因为利大于弊。
谁不知道假冒伪劣产品会危害消费者权益?谁不懂假冒伪劣产品会面临监管部门的重罚?但只要假冒伪劣能带来巨额利润,就算是一锤子买卖也敢干!这恐怕是大多数小作坊黑销售的心声。
鉴于假冒伪劣商品或借用名牌的品牌效应或使用劣质原材料,假冒伪劣商品往往成本低、利润空间大,常常高出正常商品利润好几倍。因此,它必然会吸引逐利的制假售假者铤而走险。虽然法律上对制假售假者有着严厉的制裁措施,但由于种种原因,制假售假者并没有普遍受到应得惩罚。生活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正规企业深陷“假货门”被拖垮的也所在多有,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生意。甚至有时候根本找不到侵权对象,维权成本实在太高。由于受罚的损失往往远远小于其所得,制假售假者必然会胆大妄为,潜在制假售假者也会受到鼓励,纷纷入行。
而从消费者的角度来分析,消费者对假冒伪劣商品的需求,知假买假、上当受骗、购买能力弱以及求偿成本高和普遍的“搭车”心理,使得假冒伪劣商品有了生存空间和养育甚至滋生漫延的市场。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制假售假者热衷于制假售假,当然是因为既有市场又有收益还不会有太大麻烦。在制假售假者眼中,假冒伪劣产品就是他们获得暴利的“摇钱树”。
疯狂仿冒,粗制滥造,假冒伪劣大行其道
近年来,也常常看到很多关于假冒伪劣的相关新闻。今天说行业抽检假冒伪劣实木家具“中招率”高达47%;明天讲XX企业联合工商执法部门集中销毁一大批假冒伪劣产品;更有甚者参加行业知名展会时居然产品外观都会“撞脸”。不得不说,假冒伪劣现象还是相当普遍的。
就假冒来说,较伪劣企业来讲可能此类企业会更多一些。看上了知名品牌的品牌影响力,就造一批外观相同的产品贴上名牌标识拿去卖,蹭一下品牌热度。质量好的虽然不致于破坏该商标的声誉,但侵犯被仿冒企业的商标权和市场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质量不过关的话,被侵权企业就成了“背黑锅”者,为所产生的责任买单。
家居建材业的假冒伪劣现象能否杜绝?
而那些粗制滥造的黑作坊就更令人发指了。使用的材料必然越便宜越好,销售渠道必然越隐秘越好;至于产品质量和售后,更是想都不要想了。等出了事情,消费者和品牌商连找都找不到他们,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和损失就只能自己扛了。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假冒伪劣产品更是大行其道,让企业深受其害。打假维权取证工作困难,不管消费者还是生产企业,打假维权成本高,效果不明显等种种问题。根据中消协相关数据显示,房产建材类产品的投诉一直居于投诉榜的前五位。
弊绝风清,仍需三方合力
在家居建材行业,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不仅损害了终端消费者的利益,还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品牌美誉度和品牌形象,并且侵犯了企业的合法权益。遏制假冒伪劣现象,可能要生产厂家、工商执法部门和消费者三方合力,才能有所改观。
就生产厂家而言,不能因为怕麻烦就放弃维权,遇到假冒伪劣侵权行为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要开展技术革新进行防伪设计,譬如防伪芯片、防伪二维码等。就消费者而言,不能贪便宜,购买品牌家居建材产品也要细心鉴别;一旦发现假冒伪劣及时向消协或工商部门举报;至于工商执法部门,则应做好抽查监管,发现问题立即查处,从生产源头上控制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当然,只要利润还在,假冒伪劣现象就不会消失。想要根除假冒伪劣,小编以为必须达到三个要求才有可能实现:第一,产品溯源系统充分普及,每件商品都能查到来源;第二,发起售后成本无限趋零,每个沟通环节都畅通且负责;第三,行业问责机制完全建立,每项假冒伪劣都能得到应有的制裁。如此,制假售假者才能心存敬畏,假冒伪劣才能绝迹于市场。
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可贵的东西正在缺失。数十年前,我们没有高度发达防伪技术,却没有假货;没有健全的质检体系,却十分安心。有时候,诚信标准的滑坡真的是江河日下的过程,而利益至上的砝码,却成了推波助澜的帮凶。打击假冒伪劣的道路,依旧道阻且长;但重塑诚信体系过程,却值得消费环节的每一环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