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0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7年第15期)》。本次公布的产品共计291批次,涉及7大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28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为: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2批次、蛋制品50批次均合格;饼干7批次,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35批次,合格样品3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2批次,合格样品1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调味品124批次,合格样品12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样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药监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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