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汕头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汕食药监办〔2017〕45号)的部署,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环节生产、市场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经营的食品进行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从2017年4月1日到5月31日共完成食品抽检226批次,合格217批次,合格率为96%(其中生产、经营、餐饮环节抽样177批次,合格168批次,不合格9批次,合格率为94.92%;食用农产品49批次,合格49批次,合格率为100%)。不合格项目为甜味剂(甜蜜素)、铝的残留量、氯霉素和微生物(菌落总数)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实行下架、封存、召回等防控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食品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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