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3期)。本期公布35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蔬菜、畜肉、畜内脏、禽肉、禽内脏等食用农产品及餐饮具,不合格样品2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具体为:
食用农产品(韭菜)1批次,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矿街253号王磊磊销售,购进日期为2017年5月15日,经检验甲拌磷不合格。检测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食用农产品(芽菜类)1批次,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九州农贸市场贾伟摊销售,购进日期2017年5月15日的绿豆芽;经检验亚硫酸盐(以SO2计)不合格。检测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