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7年第12期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包装饮用水,抽检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公告抽检不合格样品6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云南柏露淳饮用水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柏露淳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1;n2<1;n3:6;n4:6;n5:3,标准规定为n=5;c=0;m=0。检验机构为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罗平县滇冠纯净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1;n2:4;n3<1;n4<1;n5<1,标准规定为n=5;c=0;m=0。检验机构为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师宗古滇云之泉饮用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大肠菌群检出值为n1<1;n2<1;n3<1;n4<1;n5:25,标准规定为n=5;c=0;m=0。检验机构为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四)富源县中安镇文全百货店销售的由富源县茂源经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公民山泉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n1:8;n2:5;n3<1;n4<1;n5<1,标准规定为n=5;c=0;m=0。检验机构为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五)仙溪山泉(富源县龙潭小区2区72号)销售的由贵州省盘县恒昌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仙溪山泉饮用水,亚硝酸盐检出值为0.011mg/L,标准规定为≤0.005mg/L。检验机构为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六)会泽鑫媛彩云之巅桶装水经销部销售的由会泽云之巅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品质天然泉水,大肠菌群检出值为n1:5;n2<1;n3<1;n4<1;n5<1,标准规定为n=5;c=0;m=0。检验机构为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责成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有关单位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召回、下架等措施,并进一步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