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5月在实施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移怀化市及怀化市市本级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怀化市食药监局共抽检149批次食品,其中有144批次食品合格,5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在异议中)。
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被抽检单位、标称生产企业、食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为:
1、溆浦县怡爽食品饮料厂生产的怡爽饮用天然山泉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2、怀化市鹤城区仙鹤长乐山泉水厂生产的大凉山天然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3、湖南酉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滩水厂生产的金凤滩包装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4、沅陵县甘溪泉饮用水厂生产的甘溪泉饮用山泉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对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及时开展核查工作,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及时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对相关企业依法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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