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东省质监局对皮鞋、钢材、塑料管材管件、不锈钢焊接钢管、西服(西裤、大衣)等5种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了广东省41家企业生产的93批次塑料管材管件产品。经检验,发现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2%。不合格项目涉及塑料管材管件产品的密度、纵向回缩率等2个项目。
本次被抽查的41家企业包括大型企业1家(2批次)、中型企业4家(10批次)、小型企业36家(81批次),大、中、小型企业占被抽查企业总数的比例分别为2.2%、10.8%、87.1%。抽检发现的2家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均为小型企业。
本次抽检依据GB/T10002.1-2006《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GB/T10002.2-2003《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件》、GB/T5836.1-2006《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GB/T5836.2-2006《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件》、JG3050-1998《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及配件》、GB/T18742.2-2002《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材》、GB/T18742.3-2002《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件》等国家标准,对相关产品的不透光性、密度、维卡软化温度、纵向回缩率、落锤冲击试验、液压试验、卫生性能、拉伸屈服强度、抗压性能、冲击性能、弯曲性能、弯扁性能、跌落性能、耐热性能、阻燃性能、电气性能、烘箱试验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广东省质监局已责成相关地市质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