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药品质量公告2017年第1期(总第67期)》,公布不符合规定药品38批次。
其中,一是生产环节有2个生产企业使用的2个品种2个批次药品经检验不符合规定;二是经营环节有15个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6个品种15批次的药品经检验不符合规定;二是使用环节有19个医疗机构使用的4个品种21批次的药品经检验不符合规定。
本次抽验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项目主要有酸不溶性灰分、杂质、含量测定等。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依据《药品管理法》对公告的不合格药品进行查处,省、市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要继续跟踪监督抽验。
不符合规定的38批次药品.xlsx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