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东省质监局对锁具、淋浴房、燃气灶、插头插座等4种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了广东省内100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经检验,发现25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5.0%。不合格项目涉及到气密性、热负荷、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熄火保护装置、燃气导管、铭牌/包装等6个项目。
本次被抽查的100家生产企业(100批次)均为小型企业。
本次抽查依据GB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GB30720—2014《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对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的气密性、热负荷、离焰、熄火、回火、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温升(操作时手必需接触部位)、耐热冲击、耐重力冲击、熄火保护装置、热效率、燃气导管、铭牌及包装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广东省质监局已责成相关地市质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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