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从此前的苹果三星专利诉讼大战,到如今的苹果高通专利诉讼大战。
虽然,三星和高通都不是“等闲之辈”,但是,苹果的强势作风可谓一览无遗。
2011年,苹果起诉三星专利侵权时,最初的索赔金额高达10.5亿美元。
而2017年,苹果起诉高通时,仅在美国的起诉索赔金额就高达10亿美元,此外,苹果还相继在中国和英国起诉高通,其中,在中国的一起诉讼索赔金额也高达10亿元。
只不过,与苹果诉三星不同的是,前者是专利侵权纠纷,而苹果与高通之间的诉讼涉及专利许可合作。
文/李俊慧
同样是手机厂商,面对魅族和苹果,专利巨头高通的表现大有不同。
日前,针对苹果在美国起诉高通并索赔10亿美元,高通向美国加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提交了答辩状,并同时发起反诉。
至此,这场由苹果挑起的专利许可系列纷争,高通终于以“反诉”的方式予以回击。
高通表示,苹果公司未能与其进行诚信谈判以获得按照公平、合理和非歧视的条件使用高通的3G和4G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
与此同时,在反诉案件中,高通向法院提起多项诉讼请求,包括要求苹果公司就其违反多项协议中的承诺支付损害赔偿,并请求法院责令苹果公司停止干涉高通高通与为苹果公司制造iPhone和iPad的厂商间的协议。
那么,在美国、中国、英国等多个国家向高通发起诉讼争端的苹果公司,到底意欲何为?双方的专利纠纷又会走向何方?而高通缘何显得有点“隐忍”?
诉争根源:苹果试图以诉讼手段获取更低许可费率
在高通反诉苹果的案件中,高通特别强调请求法院责令苹果公司“停止干涉”高通与为苹果公司制造iPhone和iPad的厂商间的协议,暴露出了苹果与高通在专利许可合作上的“真相”。
简单说,与华为、小米等厂商不同的是,同为智能手机厂商的苹果公司并未与高通签署直接的专利许可协议。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苹果一直在侵犯高通的包括比准必要专利在内的各项通信技术专利呢?
答案并非如此。虽然苹果与高通之间没有专门的专利许可协议,但是,高通与苹果产品(比如ipad\iphone)的代工厂商富士康(或鸿海精密)之间一直有相应的专利许可合作。
而形成这种合作模式或机制的原因有二,其一,苹果与高通之间有其他的协议约定,其二,苹果产品的生产、制造完全由富士康执行。
按照《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因此,富士康与高通签署专利许可协议,并依据该协议,按照苹果公司的要求,生产、制造iPad/iPhone等产品,是符合专利法规定的。
由于苹果与代工厂商之间属于“购买”行为,只要代工厂商正常履行与高通公司的许可协议并缴纳相应的专利许可费,苹果公司再次销售苹果产品的行为并不会侵犯代工厂与高通公司专利许可协议所覆盖的专利。
争议焦点:苹果公司通过施压代工厂商干预后者与高通的专利合作
公开资料显示,苹果在全球有七百多家供应商,遍布世界各地,其中,来自中国国内的供应商有346家,位列全球第一。
成为苹果公司的供应商,既是很多产业链厂商的“梦想”,也是,很多供应商的“噩梦”。
简单说,一旦成为苹果公司的供应商,抱上大树生财易,但是,一旦被弃生存难。
正面的例子,富士康最为典型。日前富士康公布的2016年第四季度及全年财报显示,受去年第四季度以来iPhone7出货量强劲增长的影响,公司净利润为687.7亿台币(约合156亿人民币),同比增长30%,结束了持续四个季度的净利润同比下滑。
反面的例子,IMG等公司的遭遇令人“心惊”。日前,英国公司MIG(全称为ImaginationTechnologiesGroupPLC)股价跌幅一度达到70%,市值蒸发超5亿英镑(约合人民币43亿元)。
而引起暴跌的原因在于:作为苹果公司的GPU领域的供应商,未来两年内,苹果公司将不使用该公司的技术,而是会自行研发图形处理芯片(GPU),并将终止支付专利费。
而该公司财报信息显示,在上一财年中,苹果付给IMG的许可费高达6070万英镑,约占该公司总营收的一半。
显然,作为苹果公司供应商的IMG,还没被苹果彻底抛弃,就已引发股价大幅波动。
而苹果公司之所以有可能抛弃IMG,究其根源在于苹果公司从利润的角度来看,或许自行研发的“性价比”更高。
因此,苹果选择美国、中国和英国与高通大打“专利战”,显然,也是出于类似考虑,在无法绕过标准必要专利的前提下,希望谋求更低的专利许可费率。
诚如高通在答辩状中所称,苹果公司对其供应商存在巨大的影响力,且不正当的利用其优势地位干涉了高通与其代工厂商之间的专利许可协议及执行。
换句话说,可能有证据显示苹果公司通过拒绝向代工厂商支付相应费用,进而迫使代工厂商停止向高通全额支付专利许可费用。
投鼠忌器:面对苹果公司发起的凌厉攻势,高通缘何低调?
2017年1月20日,苹果公司在美国加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起诉高通,指控高通公司垄断无线设备芯片市场,并控告高通以不公平的专利授权行为让该公司损失10亿美元。
2017年1月25日,在苹果在美国起诉高通后不久,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公司”)又将高通公司、高通技术公司、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高通无线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通公司”)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并提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标准必要专利实施许可条件纠纷两案。
其中,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中,苹果公司索赔经济损失10亿元人民币,两案中还各主张合理支出250万元人民币。
2017年3月2日,苹果公司又在英国起诉高通。
短短三个月时间,苹果公司在美、中、英等三国对高通发起多起专利诉讼。
面对苹果公司的凌厉攻势,高通最初的表态是“这是一起商业争端”。
从表态来看,与魅族发生专利许可纠纷时相比,高通可谓十分克制。而究其根源在于:虽然苹果公司就专利许可与高通产生纷争,但是,双方在芯片领域的合作一直在持续。
众所周知,虽然苹果公司是全球同时拥有终端与芯片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但是芯片中涉及通信功能的部分使用的是高通调制解调器。
显然,对高通来说,此时发难的苹果让其左右为难,它并不希望在专利许可领域的争端影响双方芯片领域的正常合作。
奋起反诉:面对苹果公司的“欺压”,高通从单一防守进入“防守反击”
2017年4月11日,在苹果在美国起诉高通三个月之后,高通公司正式向法院递交了答辩状并提起了“反诉”。
针对苹果对高通公司的专利许可问题指责,高通答辩称,苹果公司未能与高通进行诚信谈判以获得按照公平、合理和非歧视的条件使用高通的3G和4G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
显然,高通言下之意是说,造成苹果与高通产生专利许可纠纷的问题在苹果身上,因为苹果在双方的专利许可谈判中,表现不够“诚信”。
此外,针对苹果公司在与供应商合作中表现出来的“霸权”,包括干涉其供应商与高通达成或履行专利许可协议,也包括在芯片环节,苹果对高通调制解调器功能表现的“打压”,对苹果公司提起反诉。
高通向法院提起多项诉讼请求,包括要求苹果公司就其违反多项协议中的承诺支付损害赔偿,并请求法院责令苹果公司停止干涉高通与为苹果公司制造iPhone和iPad的厂商间的协议。
由此可见,在过去的三个月时间里,苹果与高通公司之间的“沟通并不顺畅”,因此,高通被迫发起反诉。
不过,苹果公司在专利侵权与专利许可中的“双重标准”做法,也令人关注。比如在与三星的专利大战中,苹果仅就3项设计专利双指缩放(Pinch-to-zoom)、点击缩放(Tap-to-zoom)、回弹效果(Bouce-back)找三星收取每台手机7.14美元。
而高通的专利许可属于“专利包”,包含为数众多、成千上万的标准必要专利,如果参照上述标准逐一叠加计算,其最终的许可费率应该会远大于目前的整机售价的3.5%-5%水平。
因此,从专利许可合作纷争来看,由于高通持有大量的标准必要专利,苹果公司是无法“绕”过去的,双方最终还是会达成合作。
唯一存疑的是,苹果谋求更低许可费率的诉求能否达成,尤其是高通已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提交了整改措施,并据此重新与国内100多家厂商签署了与国家发改委决定意见一致的专利许可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