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东省质监局对有源音箱、便携音箱、声频功率放大器、无线传声器系统、家用电动洗衣机等5种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了广东省内24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便携音箱产品。经检验,发现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40.0%,剔除9批次仅标识不合格,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0.0%。不合格项目涉及到便携音箱产品的标志和说明书、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绝缘要求、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外接软线、电源端骚扰电压等6个项目。
本次被抽查的24家生产企业(30批次)包括大型企业9家(11批次)、中型企业5家(8批次)、小型企业10家(11批次),大、中、小型企业占被抽查企业总数的比例分别为37.5%、20.8%、41.7%。抽查检验发现11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产品不合格,小型企业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81.8%,中型企业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5.0%,大型企业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9.1%。
本次抽查依据GB8898—201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GB13837—2012《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SJ/T11218—2000《家庭影院用组合扬声器系统通用规范》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对便携音箱产品的标志和说明书、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绝缘要求、机械强度、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端子、外接软线、电源端骚扰电压、骚扰功率、源电动势为零时的噪声级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不合格产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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