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食品生产环节定期监督抽检。本次监督抽检抽检了15大类79批次生产环节的食品样品,共包括了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覆盖了全市67家食品生产企业。其中合格样品有7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8.7%。
针对本次抽检工作反映出的问题,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处理,并确保后处理到位。
同时,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批次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特此公告。
不合格食品数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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