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7年第5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显示,该局近期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2类食品共计18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其中,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90批次,不合格2批次。
据本次发布的《不合格产品信息》,抽样自沃尔玛(江苏)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宿迁青年路分店、标称松阳县八通炒货厂生存的1批次西瓜子(散装称重2016-10-28),被检出滑石粉项目不合格;抽样自盱眙县苏果商贸有限公司、标称海宁市康乐食品有限公司生存的1批次乐巴食美国青豌豆(原味)(散装称重2016-09-06),被检出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合格。
据介绍,酸价(以脂肪计)(KOH)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GB16565-2003)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19300-2014)中都规定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酸价(以脂肪计)(KOH)不得超过3mg/g。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滑石粉能够让瓜子外表光鲜亮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不得使用滑石粉。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已要求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同时,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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