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3期),共抽检783批次,其中合格761批次,不合格22批次,不合格率为2.8%。
本期信息涉及21大类食品,包括:茶叶及其相关制品、罐头、酒类、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水产制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方便食品、蜂产品和速冻食品等。其中,蔬菜制品不合格2批次:标示为漳州市龙文区鑫旺发工贸有限公司(供应商)2016年10月14日生产的金针花(黄花菜散装),二氧化硫(亚硫酸盐)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漳州入出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标示为浙江省庆元县农副远山有限公司2016年09月13日生产的黄花菜干(散装),二氧化硫(亚硫酸盐)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本次抽检的蔬菜制品类为蔬菜干制品。抽检依据为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亚硫酸盐),镉,铅,总汞,总砷等指标。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蔬菜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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