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流通领域对标称浙江、福建、广东、江苏、北京、上海、天津7个省、直辖市的24家生产企业生产的羽绒服开展质量抽检。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和国家标准GB/T14272-2011《羽绒服装》、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重点检测了使用说明、纤维成分及含量、甲醛含量、pH值、异味、含绒量、绒子含量、充绒量、气味、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纰裂14项指标。经检测,受检羽绒服30个批次,合格29个批次,不合格1个批次,合格率为96.67%,其问题为1个批次使用说明和含绒量不合格。
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羽绒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羽绒服的,请及时举报。
不合格商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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