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县范围内流通环节,餐饮环节、生产环节进行了专项抽检,共抽取191批次,采样地点为市场、摊床、商铺及生产企业。抽检结果显示,13批产品不合格。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16年版)》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铅、总砷、三聚氰胺、山梨酸、吊白块、二氧化硫、酒精度、甲醇、氰化物、甜蜜素、柠檬黄、苯甲酸、铝的残留量、脱氢乙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计数、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甲醛、亚硫酸盐、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亚硫酸盐等指标。
不合格食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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