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型煤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共抽取了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和济源17个省辖市和滑县、固始、鹿邑、巩义和邓州5个省直管县(市)407家企业生产的439批次型煤产品。经抽样检验,有348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9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涉及到全硫、发热量、挥发分项目。
本次抽查依据《2016年河南省蜂窝煤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和《2016年河南省民用洁净型煤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型煤产品的发热量、挥发份、全硫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河南省质监局已责成相关省辖市、直管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专项监督抽查企业名单.xlsx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