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下半年开展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中,青岛市工商局委托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远东正大商品检验有限公司、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和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对部分消防产品、背提包、纺织服装、皮鞋、家用电器、电动自行车、儿童用品、老年用品和手机类商品进行了专项质量抽检,共发现合格商品329批次,不合格商品57批次。
公示不合格商品的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召回、下架、退市等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青岛市工商局将定期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信息,运用信用监管手段,督促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强化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不合格商品发布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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