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确保商品质量安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工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通知》(办文【2016】17号)和《新乡市工商局2016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实施方案》(新市工商【2016】69号),新乡市工商局委托法定检验机构,对塑料玩具、钢筋、制冷小家电、女士C类服装、木器漆、涂料等6种商品开展了抽样监测工作。共抽取了74批次,经检验合格样品59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抽样合格率79.7%。
对本次抽检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新乡市工商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整改措施,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抽检结果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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