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糕点、糖果制品、酒类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11类食品63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621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本次抽检肉制品14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糕点14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蔬菜制品4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调味面制品1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9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乳制品60批次、白酒4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0批次、炒货30批次、糖果(巧克力)1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池州市鸿丰商贸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阜阳市昊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焙烤礼蓝莓面包,过氧化值检出值为0.46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出84%。
(二)绩溪县超美食品厂生产的加料双麻饼,霉菌计数检出值为18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CFU/g)高出80%。
(三)贵池区张斌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合肥赣德坊食品厂生产的肉松汉堡,过氧化值检出值为0.86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出2.44倍。
(四)六安市金安区品有味笨菜馆生产的腌猪脚,过氧化值检出值为1.3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出4.2倍。
(五)六安市远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分路口店生产的咸猪肉,过氧化值检出值为1.3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出4.2倍。
(六)巢湖世纪联华超市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散装活扁鱼,恩诺沙星检出值为284.8μ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μg/kg)高出184.8%。
(七)铜陵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石城路店销售的散称腌黄瓜,苯甲酸检出值为3.3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g/kg)高出2.3倍。
(八)霍山县经济开发区绿谷生态超市销售的标称六安市香村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淠河酱菜系列(雪菜),苯甲酸1.5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g/kg)高出50%。
(九)舒城真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六安市前锦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黄瓜,苯甲酸检出值为4.3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g/kg)高出3.3倍。
(十)界首市帮得乐食品厂生产的素大刀肉(熟粉类糕点),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5000/18000/59000/8500/8000。n=5,c=2,m=10000,M=100000(五组样品,有三组超过10000,故判定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阜阳、黄山、六安、合肥等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池州、黄山、六安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