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市场监管,促进无线通讯类商品等行业健康发展,2016年上半年,辽宁省工商局组织了对无线通讯类商品质量的抽查检验。结果显示,34批次无线通讯类商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标称生产企业涉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磊科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吉祥腾达科技有限公司、美国网件公司等。
辽宁省工商局已经依法对不合格商品的相关信息向社会通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相关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消费提示
一、认准“3C”认证标志选购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无线路由器属于“3C”目录范围内的产品,未经“3C”认证的产品不得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因此,消费者在选购时,一定要认准“3C”标志,不要购买没有“CCC”标志的无线路由器。
二、看清标记标牌选购。看清标记标牌是否清晰固定,相关内容是否齐全准确。不符合要求的不要购买。要保存好购买发票、“三包”凭证等。
三、不要盲目推崇“穿墙”功能。一方面可能出现生产企业过度追求“穿墙”效果,盲目提高发射功率,但应该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却又不到位的情况,给消费者带来使用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根据检测数据显示,发射功率越高的无线路由器,其辐射骚扰场强数值相对较大。除了会对其他电子产品带来干扰外,达到一定数值的辐射将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不合格商品名单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