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授予跨国公司耐克一项永久禁令。
2015年7月,耐克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商标侵权和假冒诉讼。
耐克称,将商品从中国运至美国的特许海关保管机构KalAmerica以及货运代理机构CapitalFreight曾协助侵权商品的进口和运输。
自1971年起,耐克就在美国销售鞋袜和其他产品。耐克拥有“Nike”、“NikeAir”以及“对勾”图案等大量商标。
诉讼称,被告曾进口带有耐克商标的“未授权复制品、假冒产品和经过渲染的仿制品”鞋袜。
耐克称,2013年被告曾获得允许进口侵权商品的进口报关文件。
该报关包含9456双侵权耐克产品,被海关捕获且估价为34.7万美元。
但是美国地区法院法官伍浩平(GeorgeWu)在1月24日下达永久禁令和最后命令。
法院禁止KalAmerica和CapitalFreight进口耐克假冒产品以及仿冒耐克正品。
诉讼当事人放弃了对禁令和命令提起上诉的权利,并自行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
(编译自worldiprevie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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