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岭
“双11”的购物狂欢已过去一周有余,相信收到了商品的人或惊喜或郁闷,但无论心情如何,这一波也就过去了。不过,在深圳有一群人过不去,他们的一双双眼睛盯着这些商品,说是监督也好,找茬也好,他们在“围猎”属于自己的蛋糕。这群人被称为“职业打假人”。
有人替你监督,为你的购买加个保险,那是好事,但不少商家也头疼,因为不少“职业打假人”所针对的不是传统意义的“假冒伪劣”,而是标签产地错误或进口商品未贴中文标签等问题,一般来说,这样的问题不能算作“假”,充其量算作商品的“瑕疵”,但在法律的层面,他们常能稳操胜券。近日,从国家工商总局到深圳地方人大起草了新规,并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试图区分以假货维权的打假,还是以牟利为目的的打假。
新闻报道中说到一个例子:“职业打假人”的钓鱼式执法。他们选择酒行下手,专门要求购买进口酒类,然后再以没有合法中文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将商家告上法庭。可法律条文明确规定,进口的预报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否则不得进口。如此,商家败诉轻而易举,不仅要退回购物款,还得另外赔偿十倍于商品价格的赔偿金给“打假人”。报道称,今年以来,深圳至少有300多家烟酒商行因商品中文标签缺失而遭到起诉。
而在我们正常的共识之下,所谓“假冒伪劣”,是指商品的质量不过关、侵犯知识产权以及消费者的生命安全等等。但“职业打假人”多是靠赔偿金谋生,这就导致公益行为很容易变成生意,据报道,深圳是职业打假人最为活跃的区域之一。记录在案的1000多人,没有记录的也有万人左右。这么多人靠此为生,一方面要守护“职业人”的精神,一方面又得满足现实生活所需之钱财。但自古以来,只有孤独者才能手握真理,如这么庞大的群体要靠正义之信仰来维持公益,本身就有很多不定因素。但如果非要将公益做成生意,也同样需要有组织有纪律来规范自身行为,从而形成相互约束的机制。深圳毗邻港澳,有购买进口商品的天然优势,但如果商家真的以此违法,打假之人当然要挺身而出,但如果以钓鱼的方式诱引商家触法,如此英雄行为就会演变成“敲诈”。
如果“打假”之人变成了自己被打的东西,那么“假”就会成为市场上最被无视的“主流”之物。职业打假人的职业精神在于不仅要以良心去赚取利益,还需要职业的眼光去识别“苍蝇”的伪装。蛋糕要分,可首先得保证市场的干净。这些道理无非是常识,不晦涩,亦不需要深究,但就是越简单的“常识”越会被掩盖,金钱与欲望是掩盖它的一双大手,只要一提到“钱”这个“圣物”,许多所谓的“正义”也会迈不开脚,有本书中曾说,人们创造“钱”是为了解决生活所需,但它成为了人类唯一无法满足的东西。所以打假的人成为了捞钱的人,会让真正坚持打假的良善之人饱受屈辱。
若真要以公益之名服务社会,就应该看清自己到底是谁,身上所肩负的责任到底是什么。聂鲁达在一首小诗中问道:“蝴蝶什么时候会阅读/它飞行时写在翅膀上的东西?”今天,职业打假人是否也该扪心自问“学习的是仁慈,还是仁慈的面具”?我希望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草案修改一稿征求意见稿)》能够净化市场空气以及人们所期待的良善之心,最终让打假“打”得真诚,才是这个群体本应有的职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