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全省流通领域的儿童遥控玩具(遥控飞机、遥控汽车、遥控坦克、遥控动物等4个种类)就辐射杂散、使用频率、占用带宽、载频容限等4个项目进行抽检,共计抽检98个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95批次,合格率仅为3.1%。抽样商品来自于上述标称生产企业全部来自广东省,其中汕头地区最为集中。
本次抽检共有95批次不合格,根据检验项目分析如下:
1、辐射杂散。按照《关于发布〈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的通知》(信部无[2005]423号)要求(下称“对照通知要求”),无线遥控玩具商品(红外遥控玩具除外)必须符合这个规定。否则会对其它电器产品、通信类产品产生干扰,会使其它电器或通信类产品出现功能故障,会使其它遥控装置或产品的功能失灵;长期接受强电磁辐射会造成人体免疫力下降、新陈代谢紊乱、记忆力减退、视力下降、听力下降等疾病。同时,还会导致使用在这个频段内的产品出现误动作,从而产生无法预计的后果。此项共84批次不达标。
2、使用频率。对照通知要求,无线遥控玩具商品(红外遥控玩具除外)必须符合这个规定。否则会导致使用在这个频段内的产品出现误动作,从而产生无法预计的后果。而且国家有明确规定,儿童遥控玩具只能使用在什么频率范围内。此项共计26批次不达标。
3、占用带宽。对照通知要求,无线遥控玩具商品(红外遥控玩具除外)必须符合这个规定。否则会导致使用在这个频段内的产品出现误动作,从而产生无法预计的后果。此项共有56批次不达标。
4、载频容限。对照通知要求,无线遥控玩具商品(红外遥控玩具除外)必须符合这个规定。否则会导致使用在这个频段内的产品出现误动作,从而产生无法预计的后果。此项共有51批次不达标。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分析,目前儿童玩具生产厂家对无线遥控玩具上述标准了解不够,没有进行此类项目的测试认证,导致最终测试不合格。目前此类产品的认证费用比较高,生产企业出于追求利益、减少生产成本,未按要求进行产品设计和生产。所以有些遥控玩具生产厂家明知需要进行此类标准的测试,但是由于费用高而放弃了测试。企业的研发、质量管理能力有限,产品不符合相关要求。
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遥控玩具时,尽量选用红外遥控的或者是使用频率为2.4GHz的玩具。尽量购买带有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CMIITID号)的遥控玩具商品。这样的玩具的性能经过有关部门的核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尽量选择在空旷区域操作遥控玩具,以免对其他无线电设备产生干扰。特别提醒消费者不得在机场等重要场所附近使用遥控飞机,如果在机场操作遥控飞机(特别是带航拍功能的),有可能会影响到机场雷达的正常工作,会影响到飞机与塔台的正常通信,从而影响机场飞机的正常起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