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3季度,陕西省质监局组织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共抽查了西安地区28家生产企业的30批次木质门产品,经检验,综合判定合格产品27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LY/T1923-2010《室内木质门》、WB/T1024-2006《木质门》、GB18580-2001《室内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等相关标准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木质门的含水率、表面胶合强度、表面抗冲击、漆膜附着力、漆膜硬度、浸渍剥离、甲醛释放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木质门产品的浸渍剥离、表面抗冲击、甲醛释放量项目不合格。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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