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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德基使用“微信支付”被告侵权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亟待提高

近日,北京银宝通公司以“肯德基”使用“微信支付”涉嫌构成商标侵权为由,一纸诉讼将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使用“微信”商标提供收付款服务、销毁“微信”宣传广告并赔偿经济损失约50万元。上海市杨浦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并将于12月1日开庭。

该侵权诉讼一经提交,微信团队便立即挺身“灭火”:表示将全力支持并承担任何商家因为使用微信支付被起诉商标侵权的全部责任。

在微信支付使用已经相当普及的今天,这个突如其来的“商标侵权”着实让不少人摸不着头脑并引发了一连串的问号:为什么与微信团队进行合作的“肯德基”会被第三方公司诉讼侵权?微信商标难道不是微信团队所有?

通过目前报道信息梳理来看,2011年7月,银宝通参股公司中欣安泰向工商总局提出注册“微信”商标申请,2012年9月,商标注册完成,注册号为第9744522微信注册商标证。两公司从来没有将“微信”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告未经许可使用与“微信”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金融服务标的,已经涉嫌侵权。

通过搜索相关信息发现,有报道称:在已经提交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在进行商标注册审核或已完成商标注册的81件“微信”商标中,只有32件是腾讯提交注册申请的,超过60%的“微信”商标并非腾讯提交,暂不归属于腾讯。在微信业务不断发展壮大后,腾讯被迫四面出击,采取收购、异议等多重手段追回“微信”商标。

银宝通启动“微信支付”维权行动,会触动多少使用“微信支付”的商家?在各种业态飞速发展的今天,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下,商标意识、知识产权意识、依法维权意识不是可有可无,而是至关重要。企业在创业创新之前,要先打好相关法律的基础。

在“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的当下,这种在商标注册方面的“迟钝”给企业带来的品牌损失或资源浪费,应该是相当惊人的,企业商标保护的法律意识真的有待加强。否则,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企业如果因此倒下那就太冤了。

此案事实真相如何、各方诉求是否合理,需要法院来认定,这里不加评判。如果真的是未经许可使用别人的注册商标,构成侵权是大概率事件。而“微信支付”四个字注定此案会吸引眼球。当前使用微信支付的商家已十分普遍,由此引发的商标侵权案是否会出现更多被告?值得关注。期待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此案,在定纷止争同时,对企业和公众也是一次难得的普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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