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湖北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该局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的食品包括蔬菜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速冻食品、蜂产品、水产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糕点、饼干、餐饮食品、豆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其他食品、食糖16大类497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91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其中蔬菜制品不合格2批次,糕点不合格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1批次,酒类不合格1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荆门、襄阳、宜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排查风险因素,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置。
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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