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网讯(全媒体记者 张广艳通讯员李彦) 记者24日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为推动商标保护区域合作,提升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工作效能,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在天津召开商标行政执法区域协作座谈会。会上,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代表分别就本省市商标区域执法协作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并就如何推进商标执法区域协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充分协商基础上,三地在会上就商标保护区域合作达成十项共识,在总局的见证下,三省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代表签署了京津冀商标保护区域合作备忘录。
据介绍,此次京津冀三地商标保护区域合作十项共识包括建立区域联络机制、加强执法联动配合、建立著名商标异地保护机制、互认联保商标品牌战略示范企业、加强冬奥会标志保护工作、构建商标管理资源共享平台等。其中,在建立著名商标异地保护机制方面,三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著名商标,应及时交换名录,实行“一地认定、区域共认、异地联保”机制。根据当地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保护规定,对其他两地认定的著名商标实施与本地著名商标同等力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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