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西、湖南、江苏、安徽、广东等地查获多起通过假冒的防伪标识制售假货的案件,涉案金额动辄逾亿元。业内人士表示,目前,这种“自产、自销、自己鉴定”的防伪产品生产服务链条,极易为假冒伪劣产品大开方便之门。相关部门应加强源头监管,制定更加完善严密的审核标准及资质企业准入门槛,并对从事防伪产品生产销售的各类厂家进行抽查,筑起坚实有力的监管体系。(9月17日《人民日报》)
防伪标识本是鉴别商品真伪的“试金石”,通过它能打击假冒商品,维护生产厂家知识产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最终促成良性的商品流通市场发展。但日益猖獗的防伪标识作假,让这一重保障彻底沦陷。
产生乱象的根本原因,一方面是现有《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并不具备法律强制性;另一方面是部门之间配合乏力,存在“龙多不治水、治不好水”的问题。
要根治该问题,需完善相关法规。国际上普遍由政府严格监管,通行的做法是从源头上对防伪标识生产企业进行“闭环监管”——有些国家防伪技术企业仅寥寥数家,且都由政府监管并派遣驻厂代表实行全流程监管,全方位监控产品流向。
对生产企业实施“闭环监管”的同时,加强防伪标识市场监管同样重要。只有落实、协调好质检、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才能有效减少监管盲区;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制作、销售防伪标识的人和企业。
唯有先行净化了防伪标识生产、销售市场,其防堵假冒伪劣的效力才能够展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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