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今年5月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和使用的331批次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结果进行公告,其中合格317批次,不合格14批次。
据了解,此次抽检的药品分别是制剂类、中药饮片类两大类。其中柳州市忻城县3家医疗单位均被检出了不合格的制剂类药品(详见图表)。
此外,在中药饮片中有6个批次存在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规定(详见图表)。据执法人员介绍,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有可能是为增加香辛料的保质期,防止霉变生虫,违规对其进行二氧化硫熏蒸或添加。
目前,全区相关的各级食药局已对涉及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对相关企业进行了警告、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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