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药监局开展生产经营的调味料等8大类食品监督抽检,记者从公告获悉,其中标示珠海一家企业生产的味精产品中谷氨酸钠不达标,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目前,监管部门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
据了解,此次省级抽检重点针对粮食及粮食制品、调味品、饮料、糖果制品、酒类、方便食品、饼干、糕点等,共抽检292批次,其中7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40%。
其中,调味品检出不合格产品1个批次,为标示珠海市佳霖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10月11日生产的规格为338克/袋的“绿丹湖味鲜”。检测发现当中谷氨酸钠的含量为50.4%,没有达到国家关于该成分应≥80.0%的标准。
此外,抽检发现的其它不合格产品还包括标示为中山市东凤镇日威饮料有限公司产芒果汁饮料等两批次饮料;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凤凰金英酒厂产的一批凤凰米酒;标示为揭阳市金恒来食品有限公司产的一批日式拉面;以及标示为东莞市庆成食品有限公司产冰花豆浆脆饼等两批次饼干产品。不合格原因涉及酒精度数不达标、菌落总数超标、过氧化值超标,以及检出禁止添加的物质等。
广东省食药监局表示,已要求各地市食药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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