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食药监部门对我省3批次不合格白酒进行下架整改等处罚。
此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曾组织抽检白酒943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42批次,涉及我省3批次。
随后,沈阳、丹东、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要求法库鑫宏海酿酒厂、宽甸利源板栗酒厂、丹东市元宝区绿水江源酒行、调兵山兴隆百货有限公司主动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
经查:法库鑫宏海酿酒厂共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桃园佳酿酒(生产日期:2014-9-5)200桶,已全部销售完毕。调兵山兴隆百货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酒200桶,已销售75桶,下架封存125桶。
宽甸利源板栗酒厂共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宽甸酒(生产日期:2014-5-20)120瓶,召回21瓶。丹东市元宝区绿水江源酒行共购进该批次酒60瓶,下架封存13瓶。
宽甸利源板栗酒厂共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绿江醇三禾酒(生产日期:2014-1-5)60瓶,召回19瓶。丹东市元宝区绿水江源酒行共购进该批次酒18瓶,下架封存6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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