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5个月的缜密侦查,厦门市湖里警方成功破获了以钱某康为首的“1·18”特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19日上午,警方发布消息称,共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查获假劣茅台酒10730瓶及70桶散酒,涉案金额总计高达近亿元。该团伙以厦门为中心进行劣质假茅台的生产与销售,产业链规模庞大、销售面广。
去年12月11日11时许,湖里警方根据前期摸排线索,成功捣毁位于湖里区江头片区的一处特大生产伪劣茅台酒的窝点,并抓获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钱某康、杨某朝、刘某超、陈某兰,缴获了一批伪劣茅台的成品酒、半成品酒及相关外包装材料,后根据犯罪嫌疑人钱某康的交代,又在另外一处钱某康的租住地查获一批伪劣茅台的成品酒、半成品酒及相关外包装材料。
因本案涉案酒品种众多、数量巨大、涉案金额高,湖里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
办案民警对现场扣押的进货单、送货单、资金流向等证据材料进行梳理,对与本案有关联的人员进行一一排查,逐渐摸清案件脉络。专案组根据所掌握的材料及犯罪嫌疑人的供述,逐渐固定制假的各个环节,并查明了位于贵州省怀仁市、深圳市等地的为钱某康生产、销售伪劣茅台酒提供原材料的共犯。
专案组民警兵分五路前往北京市、上海市、贵州省仁怀市、深圳市和福州市等地对案件进行深挖,抓获本案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周某华、谢某纯、王某辉和钟某英。至此本案主要犯罪已经查清、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已到案。
据介绍,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钱某康,系利用自己为贵州遵义人的身份,从2009年开始,从当地茅台镇周某华手中购买劣质散酒,并灌装成茅台酒出售,从中获取高额利润。
作者:田圆刘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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