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上下联动,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圆满解决了数百起涉及我国著名画家齐白石作品著作权系列纠纷案件,并使双方当事人历经十余年的著作权纠纷全部得以化解,得到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据了解,1994年,湖南省文化厅等下发通知,确定列入国家八五重点出版规划的《齐白石全集》由湖南美术出版社编辑出版。在1995年和1996年间,湖南美术出版社分别取得齐白石后人齐良迟与齐佛来以个人名义授权出版《齐白石全集》。在此期间,湖南美术出版社与多个图书馆、博物馆及个人签订组稿协议,拍摄齐白石书画作品,并于1996年10月编辑出版了《齐白石全集》。自2004年始,齐白石继承人齐良末等就齐白石作品著作权与湖南美术出版社在全国各地法院进行多次维权诉讼。2014年7月,齐良末等以湖南美术出版社在没有合法授权的情况下,以盈利为目的,多年来非法出版发行包括涉案298幅美术作品在内的《齐白石全集》第三卷,侵害其著作权为由,起诉至和平法院。和平法院认定湖南美术出版社存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再次印刷涉案作品的行为,依法应向齐白石继承人支付每幅作品300元的报酬。该判决生效并执行完毕后,湖南美术出版社就其中297件案件向天津高院申请再审。
除以上涉及《齐白石全集》第三卷297件申请再审案件外,与《齐白石全集》第五卷有关的322件案件经和平法院判决后上诉至天津一中院,另有涉及《齐白石全集》第二卷、第四卷等7件案件已经和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为有效化解纠纷,天津高院于4月7日举行公开听证,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听证,并通知一审、二审均未出庭的齐白石后人主要代表人齐秉颐参加听证,听证过程中,齐秉颐和湖南美术出版社均明确表示愿意调解解决纠纷,并希望一并解决双方尚未审结的其他案件。听证会后,根据当事人申请,天津高院会同天津一中院、和平法院深入细致地对双方当事人做释法明理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正确认识自身的权利义务,摒弃前嫌,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湖南美术出版社自愿给付齐白石继承人80套《齐白石全集》的价款人民币50万元及30套《齐白石全集》,上述款项和书籍由齐白石后人齐秉颐代表全体齐白石后人保管和分配给其他齐白石后人;双方就齐白石作品及书籍著作权问题互不追究,不再有任何争议。湖南美术出版社向天津高院申请撤回297件案件的再审申请;天津一中院、和平法院尚未生效的其他300余件案件,齐白石继承人、湖南美术出版社分别撤回了起诉和上诉。(记者祖先海通讯员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