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近日表示,由于法律及相关工作机制与形势发展不适应等因素,专利诉讼中常有“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不合理问题,所以建议在专利法等法律的修订中,较大幅度提高法定赔偿限额,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
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预测,我国专利申请数量到2018年将达到372万件,且“增长潜力巨大”。但是对此不能盲目乐观,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目前的技术、产业仍处于相对中低端的阶段;另一方面是侵犯知识产权现象还比较严重,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创新活力。特别是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造成侵权成本低、而维权成本高,使得在一些领域,“山寨”行为如同臭豆腐一样,“闻着臭吃着香”。
在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形势下,要大幅提升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就必须从根本上解决维权成本较高、侵权成本较低的问题。就此而言,不妨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专业评估标准和机制,大幅提高法定赔偿的上限,并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重点打击重复侵权、大规模侵权、以侵权为业等行为。唯有如此,才能有效制裁各类侵权行为,切实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进而营造出更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公众的创新活力。(刘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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