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有关规定要求化妆品应根据其特性在包装上标注安全警告用语,但是,上海市消保委日前进行的比较试验却发现,多款眼部彩妆化妆品虽然有轻刺激性或微刺激性,但都没有按规定向消费者警示。其中就包括欧莱雅名下的多款彩妆。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的眼部用彩妆主要分为睫毛膏、眼线液(膏)和眼影三大类。眼睑的皮肤由于较薄较嫩,血管丰富,极易因外来刺激而受损。因此,彩妆产品的质量可能会影响眼睑的皮肤。
为了解眼部用彩妆的急性眼刺激性损害特征及其卫生安全质量状况,上海市消保委近日对本市流通领域销售的眼部用彩妆进行了比较试验。比较试验发现,45件眼部用彩妆样品中,2件样品对眼刺激性为“轻刺激性”,18件样品对眼刺激性为“微刺激性”。
出人意料的是,尽管根据《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规定:凡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有要求或根据化妆品特点需要时,应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标注安全警告用语。但这20件对眼睛有轻刺激性和微刺激性的样品中,有7件并无安全警告用语。
这7件中就包括欧莱雅旗下的两件样品:欧莱雅纷泽四色眼影、欧莱雅密翘蝶翼睫毛膏(黑色)。前者为轻刺激性,后者为微刺激性。
除了上述两种欧莱雅彩妆产品外,另有5种彩妆产品虽也被检出微刺激性,但同样没有在包装上用警告用语提醒,这5种彩妆产品是:美宝莲睛采造型眼影、魅可时尚焦点小眼影25、芭妮兰双色眼影、欧珀莱丰密折叠刷头睫毛膏、韩熙贞魅惑眼线膏。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购买彩妆产品时,应留意包装标识。检查包装盒上的标签内容是否齐全,优先选择信誉好、标识全的样品。不要轻信商家的夸大宣传,避免落入营销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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