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 北京3月2日讯 记者王开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日对外通报,该局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的面膜类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发现11家企业39批次面膜类产品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质问题。
据了解,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所在地上海市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对相关生产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上海市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核实后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已上市销售产品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厉查处,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还指出,各地经营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商业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就地下架封存,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地下架封存情况,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于3月15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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