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新形势下执法工作机制
——访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司长严冯敏
“十二五”期间,全国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21万人次,查办各类质量违法案件51.1万起,涉案货值239.2亿元……质检执法打假的辉煌战果,在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司长严冯敏眼中有着不一样的含义:它们是质检工作者的汗水与付出,是我国产品质量提升的曲折轨迹。
今年的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对新年度质检工作提出总体安排,而“质检执法”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要综合运用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缺陷产品召回等手段,保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建立省级局组办督办大案要案制度,重点查处一批货值大、跨区域的大案要案,打出声威、产生震慑。”报告中的重点、要点都被一一进行了标注。
严冯敏告诉记者,“十二五”是执法打假发展历程中很不平凡的5年,经历了体制调整、机构整合和食品职能划转,全国质监系统执法战线主动适应新形势对执法打假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始终保持着执法打假的高压态势,持续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严查彻办了一批大案要案,有效惩处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违法分子,打击了一批质量违法行业“潜规则”。
如今“质检利剑”行动已经成为质检系统执法打假的品牌工作,如同一把高悬的“利剑”,令质量违法分子胆寒。新的一年,又会有哪些行业的假冒伪劣产品会成为利剑所指向的目标呢?
严冯敏表示,2016年将继续深入开展“质检利剑”行动,围绕儿童用品、食品相关产品、家用电器、电子商务产品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共治力度、宣传力度。重点查处一批货值大、跨区域的大案要案,打出声威、产生震慑。
“质检利剑”在铁腕执法、斩获大案要案的同时,对于老百姓普遍关注的民生计量、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问题也频频出手。据严冯敏介绍,2015年,质检总局部署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车用发动机和汽柴油“质检利剑”专项行动,有效保障了汽柴油升级方案的落实。新的一年,质检总局还将围绕保障民生计量,全面开展加油机、电表、气表、水表“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计量欺诈行为。
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质检执法在电商领域开辟了“第二战场”,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和探索,保卫着电子商务领域消费品的质量和安全。然而,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业态,超越了传统的生产、流通范畴。面对一个全新的监管领域,没有成熟的经验和固定的模式可以借鉴,质检总局如何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呢?严冯敏表示,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是通过互联网发现产品违法线索,追溯制售源头,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最后再落到源头打假。
“召回”这个近几年来热度十足的词,是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的另一项重要职能,也是质检总局抓质量、保安全的重要手段。它是指制造商主动或政府责令制造商对批次性的缺陷产品通过修理、更换、退货等措施消除产品缺陷的活动。据严冯敏介绍,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通过企业对发现进入使用环节存在批次性缺陷产品实施召回,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既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又促进了企业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和技术进步及创新。这项制度,是一项国际通行的产品安全监管制度,同时,符合中国政府职能由重事前审批转变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
我国于2004年3月开始,建立并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于2007年8月开始,建立并实施缺陷儿童玩具产品召回制度。经过11年的努力,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1月1日,《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将包括儿童用品、电子电器产品在内的一般消费品都纳入召回管理范畴。
“《管理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冯敏表示,质检总局把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作为2016年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不断完善消费品召回制度,科学制定召回目录,逐步把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品全部纳入召回范围。推动地方质检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完善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消费者作用,多元共治,更好地保护消费品产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那么,相对于汽车等高价值消费品,低价消费品召回完成率较低,应如何提高缺陷消费品召回完成率?严冯敏表示,生产者作为缺陷消费品的召回主体,应依法严格履行其召回义务。生产者应采取多种措施,尽可能提高召回完成率,首先要加强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对消费品生产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一旦发现缺陷产品,能高效及时地从消费者手中召回;其次一旦实施召回,应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和渠道广泛发布信息,提高消费者对缺陷产品以及召回信息的知晓度。此外,社会各界也要加大对缺陷消费品召回信息的宣传力度,政府部门负责依法对企业履行召回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记者何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