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帖曝称春节期间,常州一家人在哈尔滨旅游,吃了顿铁锅鱼后被饭店索要上万元。该帖引发广泛关注。昨天,网文中提到的饭店“北岸野生渔村”继续营业,店内价目表确与网帖内容相符。哈尔滨市松北区已成立联合调查小组,对此事进行调查。(据京华时报)
阖家团圆、亲朋好友聚会、出门旅游等等,都是大家一年劳苦之后的温馨时刻。但是在旅游过程中偶尔会遇到一些破坏情绪的事儿,比如在景区被宰……这不,“哈尔滨天价神鱼“事件,又是继”青岛天价虾“事件之后,“舌尖上的价格”又一次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旅游旺季,成本增加、供需关系的改变,都会令价格上涨。明码标识,消费者自己可以选择是否消费。商家是否价格欺诈,在于经营者不明码标识,不告知消费者价格,针对此事件,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目前主要依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有关规定作出判断,对不属于规定情形、或证据不足的,一般不能随意认定为欺诈行为。据了解,市场监督部门正在介入调查,商家是否存在欺诈行为,笔者认为,还需等官方认定,目前不宜过多评论,网友应当理性看待此事。那么,如果出现类似情形,应如何应对维权呢?笔者在这为您支上几招。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协商比较直接,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和手段,适宜一般的消费争议的解决,也符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在协商过程中,双方亦可邀请当地企业协会、民间调解委员会、驻村(镇)司法调解员等来帮助解决,不失为一种快速处理矛盾纠纷的方法。
2、向消协投诉。
一是在投诉前最好先同经营者交涉、与经营者协商失败后、再向消协投诉。二是要写书面的投诉书,投诉书内容包括,投诉人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电话、通信地址、邮编;商品的名称、牌号、型号、出厂日期、价格;商店的名称、电话、地址、邮编;生产厂家名称、电话、地址、邮编;购买商品日期、损失价值。三是要把发票复印件一并附上。四是投诉可直接递当地(区、县及市)消委会,如商品额值较大、问题较严重或当地消协未能解决的,也可向上一级消协投诉。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消费者在产生消费权益争议后,应分别按照不同情形向工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检疫、卫生、农业、建设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申诉的手续与投诉大致相同。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首先必须明确一条鱼卖到五六千元,价格合理?其次,按照常理,商家事前必须向顾客确认重量和价格,之后才能下锅烹饪。398元一斤鱼,称重方面是否存在缺金少两?还有很多质疑等待官方调查公布。
法官简介
刘爱民,中共党员,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在职研究生,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富平县政协委员。三次荣立三等功,一次荣立二等功。2014、2015年度陕西十大公职人员微博。2014年度全国十大基层公务人员微博。新浪微博@法官爱民。